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消息,12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牙科车针等6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有10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中,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涉及中位粒径不符合标准规定。
医用脉搏血氧仪方面,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纳通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关节内窥镜,涉及综合光效不符合标准规定。
Drendel + Zweiling DIAMANT GmbH勃兰顿+兹威灵金刚砂有限公司生产牙的1批科车针,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肌酐测定试剂(盒),涉及线性区间、准确度不符合标准规定。